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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7
圓夢工場創業大賽的條款及細則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圓夢工場創業大賽的申請和參與,請仔細閱讀。當您提交申請,即代表閣下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受其約束。

 

參賽資格

  1. 所有參加者必須為年滿18歲之馬來西亞公民。
  2. 參加者須擁有符合以下參賽資格:
    • 具高成長性、廣大市場潛力、輕資產之新創團隊
    • 公司規模不限,唯比賽以一名核心代表為主
    • 參賽產品、技術相關專利權、知識產權必須歸屬參賽者所有
    • 無不良紀錄且無產權糾紛
    • 公司成立不超過5年,即註冊時間於2012年10月1日之後
    • 現有企業中的內部轉型創業(現有企業之註冊時間不受5年之限)
    • 不限產業區塊,各行各業歡迎參加
    • 創意凌駕一切
  3. 參加者目前沒有參與其他同性質之比賽。
  4. 一名參加者只能代表一家公司參賽,不接受重複報名。

大賽細則

  1. 參加者必須按要求填妥及遞交登記表格。
  2. 參賽者必須確保遞交之全部資料屬實,如有虛假、誤導或失實資料,需承擔法律責任。
  3. 在大會的要求下,參賽者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申請參賽所提交的資料正確及/或申請人符合參賽資格。大會可聯絡其諮詢人以澄清、核實或獲得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
  4. 參賽者保證遞交之創業計劃書乃由其自行創作,申請人擁有該創業計劃書的知識產權,內容並無侵犯第三者的知識產權。
  5. 由本大賽截止報名日直至初審期間,大會將舉辦大賽說明會,所有被通知入選之參賽者必須安排最少1名成員出席大賽說明會,主辦方將詳細說明如何啓動第一階段眾籌。
  6. 參加者須於第一階段規定比賽時間內,以眾籌網站Mystartr募資RM8,000,成功募資者即刻晉級第二階段比賽。眾籌達標所得將全數歸屬本大賽活動經費之用途。眾籌不達標之參賽者,募得款項將全數歸還支持者。
  7. 入圍第二階段之參賽者須同意全程參與21天課程培訓。必修課10堂皆須出席,並至少出席5堂選修課。
  8. 主辦單位根據參賽者的領域指派導師,導師在21天內將與參賽者至少溝通3次,一次不少於1小時,方式不限,面談或網路交流皆可。
  9. 所有入圍者皆須出席大賽發表日與總決選,每名參賽者各有5分鐘上台呈獻。是日參賽者與在場投資人的接洽與合作不在主辦方控管範圍內,參賽者可自由溝通。

比賽獎項及評分

  • 優勝獎(1名):現金RM30,000+台灣6天5夜企業參訪+一年Co-working Space+獎杯+獎狀,價值RM50,000
  • 前十強(含優勝獎得主1名,共10名):台灣6天5夜企業參訪+一年Co-working Space+獎杯+獎狀,價值RM20,000
  1. 圓夢工場創業大賽評審團將根據現場呈獻評分及參加者於是次比賽就其他條款及細則要求下的表現以決定最後勝出者名單。
  2. 主辦方將保留是次大賽的所有最終決定權,各參加者不得異議。

領獎細則

  1. 優勝與前十強得獎者必須符合所有參賽資格及本條款及細則內的所有要求。
  2. 優勝者須親自到主辦單位指定地址領取現金獎。
  3. 優勝與前十強得獎者須提供身份證與護照以核實身份,主辦方將安排台灣參訪團之事宜。
  4. 如得獎者未能與本公司聯絡或獎品在指定時間內未被使用,本公司保留自行處理獎品及取消勝出者得獎或領獎資格之最終決定權。本公司在是次比賽中所作出之任何決議為最終決定,恕不另行再作書面通知。

其他條款及細則

  1. 圓夢工場創業大賽由主辦單位圓夢工場組織和主辦。 透過您提交的申請或參加圓夢工場創業大賽,即表示同意接受及受這些條款約束。 若您不同意這些條款,則不得提交申請或參與圓夢工場創業大賽。
  2. 圓夢工場委員會有權隨時自行修正、修改及/或添加規則和程序,而不需為閣下承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有絕對酌情權就圓夢工場創業大賽作出任何決定,而其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具有約束力。
  3. 您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並不會就您成為贏家的機會提供任何擔保、承諾或保證。
  4. 您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 (以任何格式) 記錄圓夢工場創業大賽,並以任何方式廣播、串流或傳送圓夢工場創業大賽,並允許公眾不論以免費或收費方式出席、收看及/或觀看圓夢工場創業大賽 (包括課程、大賽發表日與總決選) 的任何廣播或錄影。您沒有任何編輯、反對或要求移除這些錄影或廣播的權利,而且並不擁有這些錄影或廣播中 (不論任何形式) 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這些錄音或廣播中的所有知識產權均為主辦單位圓夢工場所擁有。
  5.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上述細則,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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